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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3-3500-2018-00016 文号明经信〔2018〕30号
发布机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2018-05-30
标题明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索 引 号SM04103-3500-2018-00016
文号明经信〔2018〕30号
发布机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2018-05-30
标题明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明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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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相关企业:

现将《明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经信〔2018〕30号)印发给你们,请各股(室)和各民爆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民爆行业安全平稳发展。

   

明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30日        

 

 

明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坚决防止重大涉爆案件、事故发生,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52号)的部署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爆物品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四铁”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以“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工作目标

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促进全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安全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深入开展“创新发展年”活动,促进全县民爆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增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三、成立组织领导

县经信局成立民爆物品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县各煤矿民爆物品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民爆物品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组  长:李远良

副组长:聂育甫  李步忠  林慧蓉

成  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行股,负责全县民爆物品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及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日常工作。

四、检查范围

(一)全县民爆物品生产企业(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烽林分公司)。

1、民爆物品生产线及作业场所(含现场混装车及配套地面站);

2、民爆物品储存库房;

3、民爆物品专用设备和专用运输车辆;

4、试验场、销毁场。

   (二)全县民爆物品销售企业(福建省三明山海民爆物品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

1、民爆物品库房;

2、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

五、检查内容

(一)核查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打非治违”“反三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情况;

(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五)生产线安全技术达标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

(六)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闭环管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七)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八)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开展事故查处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下旬)

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按照总体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办法,统筹协调推进,确保部署到位。

(二)全面推进(6月至11月)

主体企业要针对前一阶段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牢固树立“有患必除、除患务尽”意识,最大限度地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逐级压实责任,坚决整顿查处,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时限要求,限期督办,并在整改完毕前暂停相关企业的经营运行,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总结考核(12月)

主体企业要认真总结验收,形成总结报告,并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健全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民爆物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民爆物品管控作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所在,勇于担当、强化责任。各企业要迅速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并有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制定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企业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动群众。要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民心。

(三)明确责任,严格问责。各企业要根据建立隐患台账,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四定”(定领导包案、定工作任务、定具体责任单位和承办人定办结时限)责任制,推动安全检查整治责任落到实处,凡是发生爆炸事故的,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值守,畅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各企业要坚持负责人带班,加强值班备勤力量,确保政令信息畅通。重大案件、重大事故、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误报、瞒报、虚报。各包保组、主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的整体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县信局运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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