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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9-3100-2018-00026 文号枫政〔2018〕39号
发布机构枫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4-25
标题枫溪乡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909-3100-2018-00026
文号枫政〔2018〕39号
发布机构枫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4-25
标题枫溪乡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枫溪乡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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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县级领导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在全乡范围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现就做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   

    公共娱乐场所、宾馆(旅馆)、酒店(饭店)、市场、商场、医院、出租屋、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各类工厂、仓库。   

    二、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完善,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完整好用;   

   (三)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七)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演练是否落实;   

   (八)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   

    三、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间及方法步骤   

    本次消防安全检查从即日起至6月15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排查、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企业自查(4月25日至5月20日)。各有关企业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部门排查、检查(5月21日至6月10日)。各村、各部门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出租屋、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

  (三)政府督查(6月11日至6月15日)。乡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评,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夏季消防检查期间,重大活动多,形势复杂,任务繁重。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时限逐级分解落实。主要领导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亲自研究、亲自检查,加强调度指挥,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乡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行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建立互相通报机制,形成整治合力,严格督促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LED显示屏、宣传标语、公开栏等宣传方式,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29日前报乡政府安办, 6月21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报乡政府安办。

  联系人:余贵根,联系电话:2750006,电子邮箱:fxajz006@163.com

                     

枫溪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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