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县级领导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在全乡范围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现就做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
公共娱乐场所、宾馆(旅馆)、酒店(饭店)、市场、商场、医院、出租屋、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各类工厂、仓库。
二、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完善,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完整好用;
(三)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七)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演练是否落实;
(八)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
三、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间及方法步骤
本次消防安全检查从即日起至6月15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排查、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企业自查(4月25日至5月20日)。各有关企业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部门排查、检查(5月21日至6月10日)。各村、各部门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出租屋、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
(三)政府督查(6月11日至6月15日)。乡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评,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夏季消防检查期间,重大活动多,形势复杂,任务繁重。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时限逐级分解落实。主要领导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亲自研究、亲自检查,加强调度指挥,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乡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行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建立互相通报机制,形成整治合力,严格督促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LED显示屏、宣传标语、公开栏等宣传方式,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29日前报乡政府安办, 6月21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报乡政府安办。
联系人:余贵根,联系电话:2750006,电子邮箱:fxajz006@163.com。
枫溪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