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农村工作政策

索 引 号SM04601-1700-2018-00009 文号明环〔2018〕22号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8-04-17
标题明溪县环保局关于印发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
索 引 号SM04601-1700-2018-00009
文号明环〔2018〕22号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8-04-17
标题明溪县环保局关于印发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

明溪县环保局关于印发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7
| | |

局各股室:

    根据县综治委《关于印发〈明溪县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综治委〔20182号)精神,现将《明溪县环保局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明溪县环保局     

2018417日    

 

明溪县环保局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明溪”,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明溪”的总体要求,以环境专项治理为着力点,统筹运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等方式,切实做好环境风险防范管控,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明溪”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环境安全。以环境安全为重点、以政策法规为导向、以严格监管为手段、以队伍建设为保障,用三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杜绝各类危害环境安全的事故案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信访维稳。对环境信访问题妥善处置,力求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不出现因环境矛盾纠纷未妥善解决导致的到市、省、中央上访的情况。

三、工作内容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是严审批。环评过程要落实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对风险评估通不过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避免产生环境邻避效应。二是抓排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三是抓调解。履行好综治信访维稳1+N调解室职责,认真落实信访“路线图”和“三到位一处理”,及时做好环境信访问题的调解工作,防止转化为信访积案。四是抓化解。做好各类信访积案化解,避免发生越级上访。(责任股室:各股室

(二)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1.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在双随机的基础上对辖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加大现场监察频次,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指导和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责任股室:环境监察大队)

2.辐射安全。对县医院、中医院等有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情况、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工作,保障我县辐射安全。(责任股室:环境监察大队)

3.危险废物管理。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物处置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并开展危险废物存量清理专项行动(责任股室:环境监察大队)

4.尾矿库环境安全。加强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违反环境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股室:环境监察大队)

5.县、乡饮用水源地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和环境质量评估,督促乡镇完善水源地标志牌、围网等环保设施,确保水源安全;加大力度排查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情况,联合乡镇环保站对乡镇饮用水源地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无工业企业、居民生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污染排放口,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责任股室:自然生态股、环境监察大队)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分三年行动,分排查整治、巩固提升、长效运作三个阶段,每个阶段为期一年。

第一阶段(2018年):排查整治阶段。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环境问题集中排查,充分运用厦门金砖会晤和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风险隐患排查成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根据风险等级,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措施,逐一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全面展开整治,确保问题排查发现到位、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2019年):巩固提升阶段。对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提升,切实把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三阶段(2020年):长效运作阶段。对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建立相应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坚持一手抓整治、护稳定,一手抓基础、谋长远,从解决深层次原因入手,把“治标”与“治本”、“治乱”与“治瘫”、“治散”与“治软”紧密结合起来,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扎实抓好环保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严格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是政法综治战线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突出问题、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四个意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严紧细实”的工作要求,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三)强化工作落实。把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和长效机制建立结合起来,加大环境安全问题排查力度,对排查出来的各项环境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并逐件进行跟踪落实,大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闽公网安备35042102000101号
备案号:闽ICP备11002485号  网站标识码:3504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