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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601-0300-2019-00003 文号明环〔2019〕16号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9-03-26
有效性有效
标题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落实2019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平安建设方案
索 引 号SM04601-0300-2019-00003
文号明环〔2019〕16号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9-03-26
有效性有效
标题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落实2019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平安建设方案

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落实2019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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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股室:

  经局研究,决定将我局落实2019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26日         

  

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落实2019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综治(平安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下发的《2019年明溪县部门单位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制定我局落实2019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明溪”为抓手,以增强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为核心,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紧紧围绕“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立足单位职能,发挥部门优势,不断消除平安隐患,堵塞平安漏洞,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公众安全感,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明溪”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确保全县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二、目标要求

  1.有效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确保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的案(事)件。发现涉稳重要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落实并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无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临时人员)参与非法组织。不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和失泄密案(事)件。

  2.本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临时人员)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行为、无失信被执行人。单位不发生被盗、被抢、被骗案件和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等事故。督促本单位及干部职工按照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规定抓好落实。

  3.单位内部矛盾纠纷和积案及时得到排查化解,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临时人员)不发生非正常上访和集体访问题;单位职责范围内不发生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到市赴省进京群体性上访和大规模到县上访以及网络恶性炒作等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重大问题。对信访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对重大矛盾纠纷和涉稳问题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4.支持、配合政法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态势,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5.涉及到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评定项目的,要主动对接市生态环境局,争创优秀成绩;涉及我局对各乡(镇)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评定项目的,要加强督导,掌握真实情况,客观、公正地做好评定。

  6.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落实应由本部门牵头普法的法律、法规,并取得较好成效。

  7.支持、配合综治中心和社会稳定指数信息平台建设,及时、精确推送和维护信息资源。

  8.主要领导切实担负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明确,责任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安全防范工作人员、经费、设施保障有力。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临时人员)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教育常抓不懈。

  9.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责任,通过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提高群众对社会治理创新的知晓率、满意率和获得感。

  10.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严约束干部行为,鼓励担当有为,鞭策渎职不为,确保干部队伍干净整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1.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工作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平安单位”建设

  1.注重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将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纳入本局年度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工作,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责任股室:办公室牵头,其它各股室配合)

  2.注重内部安全。建立治安维稳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制度,注重特殊敏感时期、特定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信息的分析研判,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深入开展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反颠覆、反恐怖活动,做好重点人员防范控制和教育转化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督促本单位及干部职工落实好《福建省机关单位及党员干部出租房屋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有临时用工的,要逐人签订包含安全、治安、保密、守法等内容的责任书并抓好落实。打牢网络安全根基,增强主动防御、依法管网、综合治理、开放共治的意识,加强舆情动态监测与应对,做好敏感案(事)件网上舆论引导,营造健康网络环境,防止形成重大舆情危机。(责任股室:办公室牵头,其它各股室配合)

  3.注重宣传教育。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要利用微信、宣传栏、LED屏等各类平台开展有单位特色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宣传。要做好“两报一刊”(《法制日报》《长安》杂志和《福建法治报》)学刊用刊和征订工作,及时向三明长安网、平安三明、祥和明溪微信微博发送“平安单位”建设信息。每年5月、10月组织开展“三率”(群众安全感率、平安建设知晓率、执法工作满意率)宣传与测评,并对测评时回答“不安全、不知道、不满意”的干部职工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股室:办公室牵头,其它各股室配合)

  4.注重履职尽责。要主动作为,加强对本系统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工作的指导,结合环保业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挂钩联系制度,强化城市基层党建,主动参与辖区内区域发展、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服务群众等工作,帮助基层总结经验,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为期一年的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改攻坚行动为抓手,深化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五个专项治理”工作,做到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实效。(责任股室:办公室、环境监察大队牵头,其它各股室配合)

  (二)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

  5.注重风险评估。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做到应评尽评,评估到位。不仓促出台未经评估的重大决策,不仓促上马未经评估的重大项目。对风险评估通不过的决策、项目、活动坚决不上。对未经评估上马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责任股室:污染防治审批股牵头,其它各股室配合)

  6.注重矛排化解。要认真落实信访“路线图”和“三到位一处理”(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每月开展1次矛盾纠纷排查,对本部门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临时人员)存在的债务风险、劳资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不稳定因素和突出问题要及时掌握,妥善处置,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加强涉及生态环境信访事项的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确保不发生因环境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负面炒作或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其他突出问题。(责任股室: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牵头,其它各股室配合)

  (三)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7.注重安全监管。进一步推动生态环保安全监管(网格化)工作落实,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动环保、公安联合执法,积极组织开展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为重点的“打四黑除四害”行动(每年向公安机关提供不少于3条违法犯罪线索)。(责任股室:环境监察大队牵头,其它各股室配合)

  8.注重扫黑除恶。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行业治乱和问题整改,致力在提高线索摸排质量、健全强化行业日常监管机制特别是在行业“治乱”上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责任股室:环境监察大队牵头,其它各股室配合)

  9.注重服务管理。参与社会治理社会化建设,积极配合开展“综治+保险”模式,在本单位全面推广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全面提高参保率,促进健全社会治理新格局。(责任股室:办公室牵头,其它各股室配合)

  10.半年和年终将履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作书面报告。(责任股室:办公室牵头,其它各股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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