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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1-0300-2019-00012 文号明政办〔2019〕19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19-02-28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县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9年县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索 引 号SM04101-0300-2019-00012
文号明政办〔2019〕19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19-02-28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县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9年县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县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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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 

   《2019年县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着力在聚焦创新发展努力实现产业发展高素质、聚焦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城乡建设高品质、聚焦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聚焦开放发展努力实现改革开放高层次、聚焦共享发展努力实现民生幸福高指数、加强政府建设等六个方面展现新作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将实行“一季一督查一通报”。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各有关单位将所负责工作的落实情况于分别于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前通过内网报县政府办督查科。一项任务对应多个责任单位的以第一顺位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负责该任务每季度落实情况汇总,其他单位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县效能办、县政府办督查科将适时牵头组织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县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外贸出口增长3%,实际利用外资增长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

一、聚焦创新发展,努力实现产业发展高素质

(一)培育高质量产业体系

1.深入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及新兴产业“六个一”行动计划,推动“三新”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抱上“金娃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加快推进瑞德医药、旻和医药、瑞嘉药业等项目建设,密切跟踪海西联合药业药号申报进度;加强与恒瑞医药合作,全力推动南方制药二期项目建设,提升抗肿瘤原料药供应能力,着力打造国内重要的新医药原料药生产基地;启动海斯福新一轮增资扩建计划,加快全氟己酮新型灭火剂、含氟表面活性剂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转化实施,着力打造国内重要的高端氟精细化学品生产基地;持续提升致格公司生产能力,加快锂电环保装备、NMP纳米导电剂、锂电池隔膜、外壳等产业链配套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省内重要的轻型动力锂电池生产基地;加强与江苏东浦集团对接,进一步扩大美士邦产能,着力打造全国最大的氮化硅新材料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实施新一轮技改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林产加工、食品加工、矿产加工等传统产业,加大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力度,支持百事达公司转型发展农产品加工项目,重点推进明狮水泥、华联硅业等20项重点技改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实施现代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大时代广场、欧侨广场、金茂广场等招商力度,打造一批专精特商圈;加快现代物流园、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推动物流企业入园集聚,打造闽西南协同区重要的军民融合物流枢纽;主动融入清新福建生态旅游三明核心区,突出生态、红色旅游品牌,推动玉虚洞(二期)及御帘、紫云、肖家山、村头、旦上等生态旅游、新侨乡项目建设,着力打造闽西北重要的生态休闲养生基地。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军民融合办、文体旅游局,各乡(镇)

5.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能力,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穿得称心、用得舒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二)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6.继续深入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推动“五个一批”项目滚动接续,持续打好项目攻坚战,重点抓好22个市级以上重点项目、120个“六个一”行动计划项目、10个市重中之重项目及95个县级攻坚冲刺项目建设,力争64个项目实现开工、72个建成或部分建成。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项目责任单位

7.强化招商引资,承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沿海发达城市产业梯度转移,注重精准选商选资,发挥好行业协会、异地商会、政府招商顾问桥梁纽带作用,用好广东招商服务站、“9.8”“11.6”等平台,开展协同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小分队招商,不断拓宽招商渠道,力争全年招商合同项目总投资达1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

8.持续加强与央企、省企、民企、外企和福厦泉企业对接,开展各类精准招商对接活动,着力引进一批强链补链扩链项目,力争引进项目数、投资额同比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工商联,各招商责任单

9.全力抓好项目落地,对重大招商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确保当年引进项目开工率有新提升。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招商服务单位

(三)扶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10.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盘活低效用地,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和低效企业转型。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11.落实省市增产增效、电力直接交易等惠企政策,坚持“一企一策”精准发力,落实与企业产值、研发投入等生产经营情况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打好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等组合拳,解决用工、用地、融资、“两证”办理等方面突出问题,提升企业获得感,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家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供电公司、金融办

12.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加大金融扶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民间融资监管,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共振,稳妥处理政府债务风险,做到坚定、可控、有序、适度。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财政局、公安局,各乡(镇)

13.牢记“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落实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降成本、助融资、破壁垒、促转型、拓市场、保权益,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激发。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

(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4.注重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提升氟新材料、薯类变性淀粉、抗肿瘤药物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氟化工院士工作站,引导博诺安科、致格、锦浪等企业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成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三大产业研究平台。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

15.大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培育一批重点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为“三新”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16.积极培育“双高”企业,建立“双高”企业培育计划与重点名录,力争年内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各1家,打造省级战略科技创新基地。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17.深入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大力引进科技创新型人才,培育壮大面向生产一线的实用工程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完善“五个一”产业人才工作模式,让各类优秀人才多起来、用得好、留得住。

任单位:县人才办、人社局、工信局

二、聚焦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城乡建设高品质

(一)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18. 坚持“多规合一”,抓好各项规划的衔接和落实,统筹重大产业、基础设施、民生事业等项目布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

19.深入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强化城市“三边三节点”整治,加快渔塘溪生态护岸、河滨公园(实小段)提升改造、城市绿道等景观项目建设,推进东部新城、北部新区等主干道建设,打通紫岭路、大焦至园区等城市“断头路”,力争全年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3公里以上、管网23公里以上、绿道10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各乡(镇)

20.稳妥把握土地投放节奏和规模,重点打造高品质宜居宜业的东部新城和北部新区,满足刚性购房需求,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21.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扎实推进“两违”“大棚房”专项治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配套,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2.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争创新一轮省级文明县城。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

(二)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23.活“路脉”文章,加快推进兴泉铁路明溪段、莆炎高速明溪城关至建宁段、雪城线红色旅游公路、公交枢纽站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确保尽早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高指、铁办、文体旅游局

24.做活“水脉”文章,重点推动黄沙坑水库蓄水,加快沙溪流域防洪堤四期、明源水厂、渔塘溪生态补水等重点项目建设,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珩城水业公司,相关乡(镇)

25.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220千大焦变电站、LNG气化站、城市天然气管网等项目,形成结构合理、利用高效的新能源开发体系。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供电公司

26.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大园区征迁力度,鼓励企业集约节约用地,切实提高单位面积投入产出率,确保年内完成征地500亩以上,进一步盘活园区闲置资产,开展二次招商,建设生态、高效园区。

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信局、自然资源局

(三)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27.按照“二十字”总要求,围绕“五个振兴”重点任务,切实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加快把农村短板变成“潜力板”

责任单位:县振兴办、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各乡(镇)

28.坚持规划先行,注重“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积极探索“多规合一”,提升乡村建设规划水平。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

29.坚持产业引领,持续抓龙头、建基地、强品牌,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动融入全市“五百工程”,打造高优作物、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乡村旅游等6个特色产业16条产业链,培育壮大15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个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以上,着力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体旅游局、烟草公司,各乡(镇)

30.坚持环境提升,以“一革命五行动”为总抓手,确保年内新建改造公共及农户厕所621个、“四好农村路”36公里,完成村庄整治11个,垃圾、污水常态化治理机制更加完善,村容村貌明显提升。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各乡(镇)

三、聚焦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1.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整治,狠抓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涉砂行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小水电生态等五个方面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矿山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项专项行动,抓好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对账销号、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做好2019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确保II类及以上流域水质比例逐年提高,空气质量状况优良天数比例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土壤安全利用率不断提升。

责任单位: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县君子峰保护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32.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年度评价和目标考核,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审计局,各乡(镇)

33.巩固提升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果,提升河(湖)长制管理水平,完善环境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及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等体制机制,严把项目安全、环保准入关。

责任单位: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局、林业局、工信局,各乡(镇)

34.打响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品牌,加快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建设,着力推动“一园一镇两道”项目,积极创建全国低碳城市试点县、全国第三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责任单位: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相关乡(镇)

四、聚焦开放发展,努力实现改革开放高层次

(一)推动重点领域改革走深走实

35.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确保按照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如期完成。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各责任单位

36.持续深化医改,开展全民健康四级共保试点,完善县总医院运行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质扩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医保中心

37.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多种形式新型经营主体,健全林权流转交易市场,抓好林业金融产品创新及推广,加大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力度,力争新型林业经营组织覆盖面达60%以上、赎买面积3000亩以上。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金融办,各乡(镇)

38.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39.稳妥推进基础教育“总校制”“县管校聘”“名校办分校”等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县委编办

40.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加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六大国有龙头企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单位:县国资中心,各国有企业

(二)着力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41.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闽西南协同区建设,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配套协作、公共资源共建共享。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责任单位

42.完善山海协作、利益共享、招商协同机制,促进产业梯度转移,重点加快明溪—鲤城区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项目建设,着力培育产业、物流、商贸三位一体的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3.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海斯福、南方制药、博诺安科等生产性企业扩大出口,引导华联硅业、长虹精铸、致格等企业实现自营出口,培育外贸出口新增长点。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税务局

44.拓展对外交流交往,深化明台合作,密切与港澳地区、国外友城的沟通联系,积极吸引海外明籍乡贤回乡投资创业。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台港澳办,县外办、侨联、工商联

(三)加快数字明溪建设

45.科学整合数据资源,创建县级数据中心,加快市县两级数据中心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县数字办,县委网信办

46.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运维水平,提升电子政务、“数字城管”“互联网+远程医疗”等数字化平台应用能力,积极推动“明溪县大应用中心”等数字经济项目建设,让数字明溪更好地惠及老百姓。

责任单位:县数字办、政务中心、城管局、总医院

五、聚焦共享发展,努力实现民生幸福高指数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47.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打好产业扶贫稳定增收、就业扶贫务工增收、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保障等五大战役,确保剩余9个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县脱贫“摘帽”。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教育局、卫健局、住建局,各乡(镇)

48.突出精准施策,深入开展贫困户、贫困村增收行动,持续推进“十大扶贫模式”,积极探索资源资产收益、信贷资金入股等扶贫新模式,不断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49.注重动态管理,及时对脱贫不稳和返贫的贫困人口进行再识别,确保应扶尽扶;对脱贫群众留出缓冲期,做到扶贫政策不变、扶贫项目不断、扶贫资金不减、智力帮扶不停,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二)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50.科学规划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加快城乡学校新建扩容,有序推进实验小学东部校区、实验幼儿园新建、县一中迁建等项目建设,切实解决学位不足等问题;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师德、师能、师风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优化城乡师资配置。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投公司

51.深入实施“健康明溪2030”行动计划,加快公共卫生服务综合大楼、县中医院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大力培养引进紧缺卫生人才,传承并发展好中医药事业,推进医疗服务“三个平台”“六大中心”建设,让群众在“家门口”少花钱、治好病。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社局、总医院、医保中心、城投公司

52.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建成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3所,大力推广养老设施公建民营模式,打造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运营。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健局、总医院、城投公司,各乡(镇)

53.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贫困人口、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年内新增城镇就业1150人以上。

责任单位:县人才办、扶贫办、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54.持续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南山考古遗址公园、胡坊、御帘红军村保护利用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相关乡(镇)

55.侨乡体育公园建成投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城投公司

(三)全面加强社会治理

56.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推进社会治安问题“五个专项行动,完善“雪亮工程”建设,深化社区矫正“163”执行模式和“12345”工作法,健全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法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健全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各乡(镇)

57.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工信局等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8.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诚信评价体系,强化拖欠工资问题源头治理。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人行、人社局

59.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队伍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民政局,各乡(镇)

60.推进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双拥共建工作,发展好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事业,统筹推进外事侨务、民族宗教、档案、地方志、水文气象、库区移民等各项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明溪”。

责任单位:县民宗局、民政局、住建局(人防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残联、档案局、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气象局、移民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六、加强政府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

6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62.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兴起“大学习”热潮,让学习贯彻新思想成为最响亮的主旋律、最强劲的正能量、最昂扬的精气神。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二)主动担当作为

6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五个过硬”,提升“八项本领”,把“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为履职尽责第一要务,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以钉钉子精神和滚石上山的韧劲,把定下的事干实干好、把承诺的事办实办好。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责任单位:县效能办,各乡(镇)

64.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深入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像改善生态环境一样改善营商环境,大力整治“庸懒散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精简对乡镇基层督查检查考核事项。

责任单位:县审改办、政务中心、效能办、政府办督查科,各乡(镇)

65.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机制,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鼓励干部创造性贯彻落实,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三)严格依法行政

66.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七五”普法,全力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各单位

67.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政府职能,依法依规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行政决策。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司法局,县直各单位

68.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政府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程序法律评估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司法局,县直各单位

69.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打造“阳光政务”。

责任单位:县政务中心,各乡(镇)

(四)保持清正廉洁

70.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新问题,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71.从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72.完善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项目招投标、国有资产运营等关键环节监管,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侵犯群众切实利益的“微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政务中心、国资中心、审计局,各乡(镇)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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