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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1-0300-2019-00011 文号明政办〔2019〕18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19-02-28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涉及我县分工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9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涉及我县 分工方案
索 引 号SM04101-0300-2019-00011
文号明政办〔2019〕18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19-02-28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涉及我县分工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9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涉及我县 分工方案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涉及我县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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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 

    《2018年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涉及我县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请各乡(镇)和县各有关单位将所负责工作的落实情况于分别于3月29日、6月28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前报县政府办督查科。县效能办、县政府办督查科将适时牵头组织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28日         

2019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涉及我县分工方案

 

一、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一)深入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

1.进一步完善23个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加快推进105个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206亿元以上,三明信息经济产业园、三化年产5万吨电子级氟化氢等一批项目竣工投产。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

2.加快实施三明市百亿龙头企业培育实施方案,落实培育壮大百亿龙头企业八条扶持措施,推动一批企业尽快成为“金娃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3.加快推进五大千亿产业集群培育计划,力争林产加工、冶金及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纺织、新材料五大产业产值分别实现930亿元、900亿元、875亿元、800亿元、6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林业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巩固提升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成果,着力扶持万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新增小微企业60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

(二)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

5.加强科技创新,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增长22%。大力培育“双高”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力争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30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加强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继续抓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石墨(烯)产业技术研究院、三明农科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三明分院等六大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科技研发水平。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6.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型人才,深入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用好院士专家工作站,让各类优秀人才多起来、用得好、留得住。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人才办、工信局、科协、总工会

(三)深化“五个一批”项目建设

7.开展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竞赛活动,力争全市新增“五个一批”亿元以上项目10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8.突出抓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浦梅铁路、兴泉铁路和莆炎高速公路三明段建设,莆炎高速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三明段建成通车,力争开工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三明段,深化3条高速公路联络线和昌厦(福州)高铁、鹰潭经资溪至建宁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铁办、高指办

9.实施安全生态水系、防洪工程、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等水利项目。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0.抓好海西天然气管网三明段、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能源项目,推进三明核电、抽水蓄能发电等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供电公司

二、大力推进实体经济发展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1.落实新一轮技改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市级重点技改项目300个、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12.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坚定不移推动资源往产业走,加快实施稀土分离、石墨负极材料、高端氟精细化学品等产业链重点项目,推动稀土、石墨(烯)、氟新材料、生物医药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

13.落实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致力服务消费与实物消费同步发展,加快推动教育、育幼、养老、医疗、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引导食品、汽车、电子产品等实物消费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卫健局、文体旅游局,各乡(镇)

14.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15.抓好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平台经济发展等工作,加快三明陆地港冷链物流区、中通快递闽赣区域总部等项目建设,促进服务业质量提高、比重提升。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

16.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饭碗端在自己手上”。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

17.落实现代农业提升发展计划,持续推进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等5大特色产业、20条产业链发展,大力实施“五百工程”,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发改局、烟草局,各乡(镇)

(二)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

18.进一步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19.落实和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有效破解企业融资、市场、技术等难题,让民营企业从政策措施中增强获得感。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20.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入开展“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活动,营造“懂民企、爱民企、帮民企”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人社局,各乡(镇)

21.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2.深入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凡是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可以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和下放;凡是全省其他设区市未列入审批或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列入审批;凡是其他同类地区营商环境方面可以做到的,原则上一律做到,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服务环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审批服务单位

(三)强化招商引资实效

23.完善招商机制,充分发挥市七个项目招商工作组和市政府招商顾问作用,突出“一把手”招商和市县联合招商,深化明商“回归工程”,用好“6·18”“9·8”等招商平台,力争全年签约项目投资总额达1400亿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林业局,各乡(镇)

24.突出招商重点,持续加强与世界500强和央企、省企、民企、外企对接,实行“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力争中国通用集团竹天丝、中核集团产业园等一批合作项目加快落地。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招商责任单位

25.创新招商形式,推动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专业招商,探索产业基金招商、第三方招商,促成更多招商成果落地。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招商责任单位

三、大力推进三大攻坚战

(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26.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机制,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规范地方金融和类金融机构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银监办、人行、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27.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帮助群众守住血汗钱、救命钱、养老钱。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金融办、银监办、人行

28.强化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优质企业挂牌上市、园区资产按揭贷款等金融创新,加大重点项目、民生工程、中小微企业等信贷投放力度,新增贷款13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9.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0.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精准调控,切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31.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打好产业扶贫稳定增收、就业扶贫务工增收、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保障等五大战役,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确保今年2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1个贫困空壳村、2个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2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现摘帽退出。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32.深化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提升“348”精准扶贫机制,推广市区“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试点”经验,进一步探索精准脱贫长效机制,为全省全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明经验。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民政局,各乡(镇)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3.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涉砂行为、小水电生态”五项攻坚和“淘汰落后产能、矿山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项行动。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34.加快三钢节能减排等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35.加快金溪、沙溪、尤溪三大主要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快土壤环境保护省级示范区建设,确保我市各流域断面均值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土壤安全利用率有明显提升。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

36.大力推动绿色经济低碳循环发展,提高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完成国土绿化和森林经营195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万亩。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

四、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一)主动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

37.抓项目协作,加快推进13个重大协作项目和52个厦企项目,积极融入闽西南航空经济圈,推动“陆地港”与沿海港口功能全面对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

38.抓平台建设,支持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大田、永安等地与沿海共建产业园,促进产业紧密“联姻”。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9.抓机制创新,对接闽西南协同招商机制,参与组建闽西南城市协作开发集团和“福建两翼发展投资基金”,推动完善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增强协同发展实效。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进一步提升市区发展水平

40.着力推动市区产业强起来,深入实施市区经济重点项目建设行动计划,抓好九个专业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三钢打造千亿集团、三明化机高端智能注塑机、翔丰华三期等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万寿岩遗址公园、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等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一批城郊型农业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区产业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教育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经济开发管委会

42.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开展第二轮“两违”综合治理行动。

责任单位:县城监大队

(三)加快发展县域特色经济

47.落实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支持各地区从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办好重点工业园区,走产城整合路子。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8.支持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加快脱贫和稳定脱贫。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49.推进“大城关”建设,强化县城规划引领,加快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步伐,进一步完善配套功能,抓好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

(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50.突出产业振兴,坚持走特色农业“接二连三”路子,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持续打响“尚书品”“食尚三明”等公共品牌和宁化河龙贡米、建宁莲子等一批特色农业品牌,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发展农业旅游、“互联网+现代农业”等多种新型业态,全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1.注重人才振兴,落实好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和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下乡创业,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52.实施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村落保护与传承,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提升乡村文明水平。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体旅游局,各乡(镇)

53.狠抓生态振兴,深入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着力抓好“一革命五行动”,加快向莆铁路、南龙铁路沿线综合整治,所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改扩建农村公路200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54.强化组织振兴,大力扶持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推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乡村有效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各乡(镇)

五、大力推进改革开放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55.深入推进市、县机构改革,确保在3月底基本完成。

责任单位:县各涉改单位

56.坚持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统领医改工作,坚持“三医联动”改革方向,完善全民健康“四级共保”工程和医联体建设,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提升慢性病一体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保中心、总医院

57.加快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集体林权股权化、资本化运作等改革,继续推广林权按揭贷款、“福林贷”等林业金融产品。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58.推动绿色金融改革,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争创国家绿色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银监办、林业局

59.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果,完善环境信用评价、环境责任保险以及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等体制机制,提升河湖长制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60.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注重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

责任单位:县国资中心

61.深化基础教育“总校制”、教师“县管校聘”等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县委编办

(二)持续扩大对外开放

62.积极融入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主动对接复制福建自贸区试验成果,完善“一带一路”投资合作项目库,引导海西重汽、海斯福化工、南方制药等一批优质企业“走出去”。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

63.培育进出口规模超亿元企业10家以上,力争生产型出口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64.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平台,提高进口质量和水平。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65.进一步拓展对外交流交往,办好第十五届林博会。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委台港澳办,县外办

66.密切与港澳地区的沟通联系,促进明台合作,加强与国外友城友好往来,鼓励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来明投资创业。

责任单位:县委台港澳办、侨联、侨办

六、大力推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

(一)补齐社会事业短板

67.着力优化教育布局,缓解供求矛盾,实施公办幼儿园、城区中小学扩容等工程,新增学位1.16万个,逐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推进小学“强基”、初中“壮腰”、高中“筑梦”基础教育质量创新工程,加强名师名校长培养,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开展公费师范生培养,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支持三明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建设,强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特殊教育、终身教育、老年教育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自然资源局、老干部局、城投公司

68.组织实施“健康三明2030”行动计划,加快产科、儿科、精神科等短板学科建设,强化重点特色专科建设,抓好疾病预防控制,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推进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化服务平台和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全市医疗机构新增床位600张。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

69.加快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力争农村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超55%。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二)织牢民生保障网络

70.把稳定就业摆在突出位置,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继续实施“十百千”创业创新计划,新增城镇就业1.8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退役军人局

71.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做好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72.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留守儿童保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妇联、关工委、残联

73.开展“治欠保支提升年”活动,强化拖欠工资问题源头治理。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推动文化共建共享

74.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以“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志愿之城”为统揽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诚信三明”建设,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县发改局、人行

75.着力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加快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打造一批融合地方特色的红色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文学艺术精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76.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

77.编好地方志、综合年鉴。

责任单位: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78.支持开展“月月有比赛”和“泰宁环大金湖马拉松赛”等体育赛事,抓好全民健身体育场馆设施建设,重视老年人体育事业,办好第七届三明市运动会。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79.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五个专项治理,加强信访问题化解息访,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平安三明”建设成效。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信访局

80.深化“七五”普法,推进“法律六进”和法治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81.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用“四个最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82.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83.做好防汛防台风、地震、水文、气象、地质等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水利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局

84.抓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85.加强人防工作。

责任单位:县人防办

86.完善拥军优属政策和国防动员机制,推动军民融合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军民融合办)、工信局、退役军人局

七、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民满意政府

(一)始终注重政治过硬

87.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政治觉悟、政治能力、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88.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打牢理想信念之基,始终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89.确保政令畅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一抓到底、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二)始终注重担当作为

90.把担当负责、奋发有为作为履职尽责第一要务,强化改革创新,主动思变、积极应变,探索更多好机制、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向改革创新要空间、要活力、要效益。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91.强化狠抓落实,着力在务实戒虚上下功夫,坚持“能在现场就不在会场”“能在第一线就不在办公室”,把更多精力放在解决一个个实际问题上来,把更多时间花在推动一项项工作落实上来,以钉钉子精神把定下的事干实干好,把承诺的事办成办妥。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92.强化担当负责,发扬斗争精神,鼓励创造性贯彻落实,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三)始终注重清正廉洁

93.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政府第一形象,坚持依法行政,全力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政府立法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94.转变政府职能,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企业能干的就让企业来干。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95.加强作风建设,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今年市级对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频次同比均减少50%以上,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96.坚守廉洁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健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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