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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604-0300-2019-00001 文号明粮〔2019〕1号
发布机构县粮食局 生成日期2019-01-07
标题明溪县粮食局关于做好粮食系统内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粮食系统内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604-0300-2019-00001
文号明粮〔2019〕1号
发布机构县粮食局
生成日期2019-01-07
标题明溪县粮食局关于做好粮食系统内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粮食系统内安全工作的通知

明溪县粮食局关于做好粮食系统内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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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股(室)、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各粮站(库):

  根据1月5日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1月6日县发改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以及1月7日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会议工作部署,现将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务必严格抓好落实。

  1.认真做好办公场所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务必提高警惕,加强防范,确保安全有序。

  2.做好防火工作,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到办公场所,不得明火焚烧;严禁在办公场所内抽烟。

  3.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接用高功率电器;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务必将空调(含中午下班时)、电脑、电灯(含走廊灯)、打印机、烧水壶、茶盘等电器关闭,节假日期间请把电闸总闸关闭,确保电器设备安全。

  4.做好防盗工作,下班后请务必关好门窗(严禁将办公室钥匙放窗台处),最后一个离开局办公楼的人员务必将局4楼铁门锁好;重要文件、物品务必上锁并妥善保管;局档案管理人员和财务室要加强相关文件、账目资料的保管,局档案室安全情况一周要排查一次。

  5.做好保密文件保管,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严禁擅自将内部重要文件和有关涉密信件外借、复印或外传。

  6.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办公室内部电线线路、电器等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如发现安全隐患情况的,及时报局办公室,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7.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要加强王桥粮库、各乡(镇)粮站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火灾及其他事故发生。

  8.王桥粮库、各乡(镇)粮站要及时定期排查储备库和各粮点内部用电设施、设备和出租、出借场所安全情况,如有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9.王桥粮库、各乡(镇)粮站要定期排查储备库和各粮点周边安全隐患,确保水沟畅通,周边无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隐患。

  10.县购销有限公司要建立周报制,每周五收集王桥粮库和各粮点安全信息,定期上报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和发改局办公室。

   

明溪县粮食局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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