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0日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涉嫌非法集资
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18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2018〕7号)以及7月10日省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犯罪等非法金融活动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源头管控、齐抓共管、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排查清理活动。要加强对重点媒体、重点领域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力度,依法清理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造势的广告资讯信息,堵住已被预警风险企业的信息传播渠道,切断非法集资信息传播途径,切实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面排查。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调动社区(村组)、乡镇、行业协会、企业等力量,以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手段相结合方式,加强对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以及户外广告、张贴物的现场检查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要加大举报奖励工作力度,对于发现风险线索有价值的举报,应视情给予奖励,将网格员、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群体纳入有奖举报范围,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
(二)加强源头管控。各股(室)、所、直属机构要增强事前防范意识,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督促有关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落实管理责任,强化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广告审查制度,加强事前防范;要针对排查清理重点领域的主体,对其发布的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严格审查是否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防止无金融业务资质企业发放融资广告信息;要注重从投诉举报中梳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拓展排查清理渠道。
(三)及时依法处置。对日常监测、检查以及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要及时清理,综合运用约谈、函告、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严厉查处,严肃追究违法主体责任;对情况复杂、认定难度大的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提请县处非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判会商,及时认定处置,避免风险蔓延;对屡禁不止、屡查不止的企业和媒体,要加大惩处力度。
(四)加强信息共享。对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应及早介入处置,或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杜绝“一删了之、一罚了之”。对存在跨区域风险的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报县处非办协调开展联合清理排查,形成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
商标广告股依法组织清理整治各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八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融资类广告审查参考标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重点等详见附件),尤其是互联网非法集资广告的排查清理;公交消保股对在清理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非广告类资讯信息线索,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各办案单位对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依法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综合运用约谈、函告、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等手段,严肃追究违法广告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要将本次排查清理活动与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活动有机结合,加强工作联动。
(二)广泛宣传推广。加大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宣传工作力度,搭建线上线下立体宣传平台,深入宣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律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举报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线索,有效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三)及时报告报送。请各市场监管所要对排查清理情况及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并于9月20日前分别向局公交消保股和商标广告股报送总结材料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4)。
附件:1.八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2.融资类广告审查参考标准
3.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重点
4.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