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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3-0300-2018-00025 文号明经信〔2018〕48号
发布机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2018-08-24
标题明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索 引 号SM04103-0300-2018-00025
文号明经信〔2018〕48号
发布机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2018-08-24
标题明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明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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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明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8月24日        

 

明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促进我县经济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关于扫黑除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县委和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强化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我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二)主要目标。按照县委提出的“五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围绕我工作实际,结合创建更高水平“平安经信”工作,切实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任务,力争通过努力,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明显加强,基层和企业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确保本单位不发生涉黑涉恶有关案件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思想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热切的期待和对进一步提升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诉求,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历史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坚决防止本单位干部职工出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

    (二)维护机关安全。全面了解掌握经信系统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扎实做好日常矛盾排查化解,及时发现并消除不良倾向的苗头、萌芽,加强对部职工的日常教育,严防黑恶力渗透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建立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健全內部防控机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现制度管事、管人,确保机关安全运转。督促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强化主体责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平安建设)、精神文明、绩效考评、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扫黑除恶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本单位不发生涉黑涉恶案件

    (三)规范行业发展一是突出民爆、电力、化工、物流、煤炭生产和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强化扫黑除恶宣传数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梳理倒查,对排查出来的线索或案件,及时报送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规范类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小贷、典当、融资担保等类金融行业企业的日常监管,积极配合公检法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套路贷”等遗法犯罪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三是结合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政策落实、要泰保障及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反恐维稳、险隐患、问题线索的排查整治。四是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构建“清”“亲”政商关系,继续做好惠企政策宣贯和落实兑现,依法化解我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工业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在源头上杜绝本单位出现黑恶势力,助力维护安定和谐的投资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经信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李远良任组长,负责扫黑除恶全面工作;聂育甫任常务副组长;李步忠、黄腾峰、罗发全、王辉任副组长,承担分管责任;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黄南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政策法规、案件督办、基础工作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及时传达贯彻县里有关会议精神围绕工作职责,及时部署本单位的扫黑除恶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落实责任分工。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办公室要指导督促本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投资、运行、企业股室和节能中心、煤行办直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电力行业、民爆行业、装备机械行业、化工行业、物流行业、电子信息行业、煤炭行业等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引导支持各行业企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形成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统一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考评。各有关股室要将本股室和单位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办公室,对扫黑除恶落实不力或出现涉黑涉恶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全系统通报批评,直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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