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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203-0300-2018-00034 文号明市监〔2018〕57号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2018-05-29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专项行动
索 引 号SM04203-0300-2018-00034
文号明市监〔2018〕57号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2018-05-29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专项行动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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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福建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闽安委办〔2018〕49号)的工作部署,《明溪县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

以实现重大隐患及时消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治理、安全风险精准管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持续稳定向好,努力达到四个100%,对纳入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目录的重点企业执法检查率达100%,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达100%,检验机构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清网行动限期整改率达100%,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

三、组织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黄云明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跃东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徐晓红、特安股股长饶大良、特安股副股长黄海斌、特安股科员朱旭颖为成员的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特安股负责。各所应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安全执法专项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电梯、锅炉、城市公用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各类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责任清单,落实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工作,及时消除设备安全隐患。积极探索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在2017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坚决贯彻省安办“安全执法年”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巩固打非治违成效,对重点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

(三)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监察人员根据使用单位现场安全检查以及检验机构报送的重大安全隐患,依法责令整改;对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国质检法〔2004〕40号)执行。

(四)及时上报事故和突发事件。各所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加强舆情监控,注重正面引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部署,摸清底数(5月底前)。各所应根据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本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专项工作。摸清重点监管执法对象的底数,建立重点监管执法对象清单,于5月底前报县局汇总数据。

(二)精准执法,落实整改(6月至11月中旬)。各所根据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现场安全检查以及检验机构报送的重大安全隐患,对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开展现场精准执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执法“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每月5日前将上月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县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各所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实施方案,加强对危险性高、隐患突出、百姓关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使用单位,进行严格执法,精准执法。

(二)加强宣传,齐抓共管。通过互联网、报纸、手机移动终端等媒体,加大对电梯检验不合格单位、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事故防范等方面内容宣传,结合“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积极开展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请各所分别于7月18日、11月28日前向县局特安股报送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报告,好的经验做法可及时报送。

 

附件: 1.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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