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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1-0100-2018-00008 文号明国土资〔2018〕50号
发布机构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05-18
标题明溪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111-0100-2018-00008
文号明国土资〔2018〕50号
发布机构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05-18
标题明溪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明溪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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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用砂石开采秩序,结合当前正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三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明政办〔201826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近期开展的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要求,围绕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以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为抓手,以解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打赢涉砂行为治理攻坚战,推动涉砂行为规范化管理,基本实现无非法开采砂、石,现实砂、石资源有序开采,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做好普通建筑用砂石土摸底排查工作。各国土资源所要在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建筑用石料矿山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摸清底数,建立台帐。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是否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组织生产。对去年以来摸排发现的非法开采砂石点,再次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汇总,建立台帐,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死灰复燃的现象,对非法开采砂石点提出整治意见。

  (二)进一步完善普通建筑用砂石土规划管理工作。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相关股(室)要结合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工作,对普通建筑用砂石土进行统筹规划,根据全县砂石土矿山数量调控总数,做到合理布局。对重要工程专供类设置的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山,在重要工程完成后,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同意可将其转入民生保障供应或城市建设集中供应类使用。对民生保障类的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山,在条件许可下,可以适时转为机制砂项目;砂石土采矿权指标采用项目管制,新设项目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报备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原则上退出一个才能新设一个,严控砂石土矿山设置数量。

  (三)加强采砂制砂管理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相关股(室)要加强对可(限、禁)采区的监管,全面取缔无证非法挖山洗砂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建立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体系,强化协管员巡查力度,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继续以高压态势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有效打击非法采矿嚣张气焰,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力争将非法采矿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工作。各国土资源所要依据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加大依法查处非法违法采矿制砂行为,坚决取缔无证制砂采矿点,规范建筑用砂石料矿点的管理。要在日常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抓住突出问题、要害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实施精确打击,确保查处效果。要严格依法履职,加大查处力度,全力以赴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监管,该制止的坚决制止,该查处的重处重罚,该整改的全力整治,该关闭的严格关闭,该取缔的彻底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依法履职到位。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8530日前)。

  (二)集中整治(2018531日至20181130日)。

  在全县范围内依法整顿、规范建筑用砂石料矿点、制砂场的管理,全面取缔无证制砂采石采矿点。

  (三)上报总结(2018121日至20181231日)

  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相关股(室)要适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报送局矿管股。联系人:叶顺如,联系电话:0598-2810212,电子邮箱:mx2810212@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国土资源部门涉砂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监察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国土资源所、矿管股、地环股、法规监察股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管股,负责协调涉砂专项工作。各国土资源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相关股(室)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对非法采砂制砂的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发动群众检举、举报各类非法违法取土洗砂制砂行为,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惩,形成强大震慑力,真正起到查处一案、处理一人、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应,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行为营造良好的氛围。

                            

明溪县国土资源局  

20185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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