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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8-0300-2018-00003 文号明治县办〔2018〕6号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8-03-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司法局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人实绩档案制度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人实绩档案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108-0300-2018-00003
文号明治县办〔2018〕6号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8-03-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司法局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人实绩档案制度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人实绩档案制度的通知

明溪县司法局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人实绩档案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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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明溪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考核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建立各单位普法责任人实绩档案制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对象

乡(镇)、单位主要责任人

二、档案内容

1.建立责任清单。梳理本部门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情况,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实施方案、编写普法读本,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必须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开展的普法工作,每年第一季度前按照规定予以公布情况,并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签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情况,普法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情况主持召开或参加普法工作会议和有关活动,协调解决普法工作实际困难和问题如:人、财、物保障情况,进行工作部署情况
   2.健全学法制度。健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学法考试以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每年组织专题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2次。落实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考核情况。
   3.坚持严格执法。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等情况

4.深化“法律六进”。组织执法司法人员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用法等情况
   5.开展“以案释法”。建立健全公安、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相关单位的以案释法制度,积极运用媒体庭审直播、典型案例发布、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有效形式,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

6.强化社会普法。充分运用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借助户外LED显示屏、楼宇广告、公共交通车载电视等媒介平台,开展公益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7.注重主题宣传。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新闻媒体等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效果。

三、建档运用

普法实绩档案作为单位述职考核重要内容,年终工作实绩列入综治、精神文明和绩效管理考评内容。

 

   附件:2018年度明溪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人实绩档案表

 

明溪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3

 

 

2018年度明溪“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人

 

 

 

 

 

  

 

明溪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所在单位

 

现任职务

 

任职时间

 

综治职务

 

任职时间

 

履职

情况

 

 

 

 

 

 

 

 

 

 

 

 

 

 

 

 

 

 

 

履职

成效

 

 

 

 

 

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得   分

                 依法治县办(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1、综合考评得分由县依法治县办负责填写;

2、本表用A4纸双面印制,履职情况800字左右;

                        3、本表一式两份,于每年12月30日前县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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