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明溪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考核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建立各单位普法责任人实绩档案制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对象
各乡(镇)、单位主要责任人
二、档案内容
1.建立责任清单。梳理本部门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情况,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实施方案、编写普法读本,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必须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开展的普法工作,每年第一季度前按照规定予以公布情况,并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签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情况,普法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列入年度综合考核等情况。主持召开或参加普法工作会议和有关活动,协调解决普法工作实际困难和问题如:人、财、物保障情况,进行工作部署情况。
2.健全学法制度。健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学法考试以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每年组织专题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2次。落实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考核情况。
3.坚持严格执法。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等情况。
4.深化“法律六进”。组织执法司法人员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用法等情况。
5.开展“以案释法”。建立健全公安、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相关单位的以案释法制度,积极运用媒体庭审直播、典型案例发布、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有效形式,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
6.强化社会普法。充分运用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借助户外LED显示屏、楼宇广告、公共交通车载电视等媒介平台,开展公益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7.注重主题宣传。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新闻媒体等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效果。
三、建档运用
普法实绩档案作为单位述职考核重要内容,年终工作实绩列入综治、精神文明和绩效管理考评内容。
附件:2018年度明溪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人实绩档案表
明溪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2018年度明溪“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人
实
绩
档
案
表
明溪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所在单位
|
|
现任职务
|
|
任职时间
|
|
综治职务
|
|
任职时间
|
|
履职
情况
|
|
履职
成效
|
|
综合考评
|
综合考评得 分
依法治县办(盖章)
年 月 日
|
本人签名
|
年 月 日
|
备注: 1、综合考评得分由县依法治县办负责填写;
|
2、本表用A4纸双面印制,履职情况800字左右;
|
3、本表一式两份,于每年12月30日前报县依法治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