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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507-0300-2017-00005 文号明政移〔2017〕48号
发布机构县移民局 生成日期2017-08-24
标题明溪县移民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7年度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索 引 号SM04507-0300-2017-00005
文号明政移〔2017〕48号
发布机构县移民局
生成日期2017-08-24
标题明溪县移民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7年度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明溪县移民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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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库区乡(镇)人民政府: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县2017年度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明溪县2017年度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明溪县移民局      

2017年8月24日     

2017年度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和资金管理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库区移民工作成效,确保我县2017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制定全县2017年度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年度考评工作,充分发挥考评的监督作用和激励作用,促进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促进移民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实施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不断提升移民工作服务水平,推动我县移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2017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成立县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移民开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项目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考核对象

各库区乡镇。

四、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评内容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移民人口管理、“平安库区”创建、综合评价五个方面,考评分为100分;另设奖励分10分。具体考评内容如下:

(一)项目管理(50分)

        以乡镇项目平均分*50%计算,乡镇项目平均分根据该乡镇本年度所有项目绩效考评指标评分得出。

各项目绩效考评指标如下:

1、项目前期阶段(20分):

        项目预选:本年度计划在上年度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局(5分)。

前期文件:前期工作文件在省局年度计划批复前报送(2.5分);根据审查意见,在审查意见下达半个月内按时进行修编报送(2.5分);前期工作文件编制规范,切合实际,达到可实施深度(5分)。

立项请示:项目立项请示以正式文件在省局年度计划批复后15日内报送(5分)。

2、项目实施(40分)

1)招标投标:严格执行招投标各项制度及相关规定,招投标资料在招标后15日内及时提交齐全(5分)。

2)合同管理:中标通知书下达一周内签订合同且条款规范严密(5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10分)。

3)监理监督:按规定程序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监理或由项目责任主体实施质量监督,作用发挥好,且监理和质量监督资料齐全(10分);

4)工程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经验收全部合格(10分)。

3、监督措施(10分):

    1)公告通告:执行项目公示、通告制度,公示通告照片材料在省局计划下达半个月内按要求报送(5分)。

    (2)标志牌设立:按要求设立库区资金扶持项目标示牌且项目标志牌内容完整(5分)。

4、报账管理(15分):

    (1)工程质保金按规定预留、支付(5分)

    (2)工程结算款在项目综合验收后15日内申请(5分);申请材料填写完整,及时提交报账资料及报账票据齐全、真实、合法有效(5分)。

        5、项目验收(10分):

    (1)竣工验收:收到施工单位向项目责任主体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后,项目责任主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验收(5分)。

    (2)综合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的1个月内报送相关资料申请综合验收(5分)。

6、档案管理(5分):

资料质量: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准确、及时提交(5分)。

(二)资金管理(20分)

1)往年项目资金无结存(10分);

2)当年项目资金结存小于30%(10分)。

(三)移民人口管理(10分)

1)按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年度资金直补移民核增核减工作(5分);

2)资金直补移民相关信息准确无误(5分)。

(四)“平安库区”创建(10分)

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办理来信来访(10分)。

(五)综合评价(10分)

根据乡镇项目大小、多少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考评,由考评小组评定(10分)。

另设奖励分(10分):项目成效显著,被省市移民开发局或县委、县政府推广、介绍先进经验或典型发言奖励10分。

    五、考评程序和方法

1、自查自评:各库区乡(镇)对照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如实填写项目考评表,并及时将自评情况报县移民开发局。

2、组织考评:根据绩效考评指标,县移民开发局考评工作小组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察看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际效果,听取乡镇、村组干部、移民群众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走访移民、有关对象等方法,结合年度乡镇移民项目大小、多少及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六、奖惩措施

经考评得分前两名的乡镇,给予表彰,并在安排下年度库区移民后扶项目上给予适当倾斜。

 

附:2017年度库区移民后扶项目和资金管理绩效考评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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