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政〔2015〕35号
各村(居):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火灾防空能力,积极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新格局,全力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明溪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依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的通知》(明政办〔2015〕6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镇政府同意,决定下达2015年度雪峰镇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请认真贯彻执行。
雪峰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日
2015年度雪峰镇消防工作责任目标
一、总体责任目标
1.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2.全面落实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七个一”工程,即成立一个领导班子、组建一支消防队伍、制定一套消防规划、提供一处消防场室、配置一组消防装备、建立一块宣传阵地、落实一笔保障经费。
3.不发生较大(含)以上火灾事故,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火灾死亡率和均起火灾损失低于全市平均值,不发生火灾事故缠访和重复上访案件。
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内容
1.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村(居)要全面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将消防工作作为村(居)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责任制度,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检查,有隐患整改和防护措施。
2.落实消防安全领导机构管理制度。各村(居)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一名具体负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每季度召开消防工作分析会,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分析协调解决本辖区开展消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各村(居)部署年度“清剿火患”战役,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继续推进既有违法建筑、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建设工地、物流仓储、“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场所和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三边”工程问题整治力度,确保“三边”工程占有量只减不增并逐步消除,针对本地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季节性火灾防控特点,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隐患整治长效监管机制,逐步解决“八个方面”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
4.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当地综治网格服务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县、乡镇、村(居)三级接入联网。消防网格员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职责、任务,制定配套的工作制度,将消防网格管理职责纳入社区网格员管理职责,落实网格长和网格员每季度通气会制度。6月底前,要制定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的基本程序和环节,形成网格员巡查、发现、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流程。
5.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11 月底前,按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A/T998-2012)和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各村(居)100%组建专职(志愿)消防队伍(队员不少于8 人)。
6.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村(居)要按照《消防法》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消防安全宣传育纲要(2011-2015)的通知》(明政办〔2011〕152 号)要求,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职业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持续深入开展“送消防安全常识进村入户”活动,推进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大学生村官、乡村医生、电力抄表员等入户宣传消防安全。完善村级消防宣传服务站建设,推行“家庭消防安全”和“社区平安使者”计划,结合“119”消防日、重要节假日,策划开展防火安全宣传和警示提示活动。推进“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加强消防公益宣传,每月开设消防专版专栏不少于1 期,定期在重点区域张贴消防公益广告,提示消防安全,提升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