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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9-30-2015-12 文号枫政〔2015〕68号
发布机构枫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5-05-14
标题2015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内容概述2015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索 引 号SM04909-30-2015-12
文号枫政〔2015〕68号
发布机构枫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5-05-14
标题2015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内容概述2015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2015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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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政〔201568

 

 

枫溪乡人民政府

2015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乡烟叶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努力做精做强烟叶产业,根据全县烟叶生产计划安排并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2015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全乡下达烟叶种植面积1940亩(1100株/亩),计划收购烟叶4840担,收购上等烟比例达到60%以上,上中等烟95%以上,其中4C比例达到20%以上,实现烟叶产值720万元,税收160万元以上。

二、工作措施

1、稳定规模,合理布局。全面落实种植计划,稳定烟叶规模。在计划方面,将计划指标向生产条件好、规模稳定、轮作有保障、积极性高的村倾斜。在烟田方面,尽可能安排在土壤和灌溉条件好、光照条件好,规模连片的烟田,避开砂质田、重病田、易涝田。在烟农方面,选择技术水平高、工作配合、诚信度高的烟农。同时,积极引导,适当压缩大户种植规模,稳定一批对烟叶生产依存度高的职业化烟农队伍。

2、立足特色,提升质量。全乡继续种植翠碧一号品种,狠抓综合配套技术落实,要将烟叶工作的重心放到抓技术、促规范、促平衡上来,坚持“提质控碱增香”技术路线,大力推广烟田轮作、土壤改良、壮苗深栽、平衡施肥、中耕培土、适时打顶、成熟采收等成熟技术,全面提升我乡烟叶质量水平。

三、考核奖惩

1、村集体返利

完成烟叶种植面积、收购担数和计税产值的村,按实际完成计税产值的1.5%返还村里(可提取50%作为相关责任人的奖励)。

2、乡村责任人奖励(挂村领导、工作队、村书记、村主任)

(1)完成种植面积、收购担数和计税产值的村,分别给予每个村4000元加上实际收购量进行奖励(收购任务1000担以上的村按每担6元、收购任务1000担以下的村按每担8元)。

(2)未挂村的领导、烟草站站长,按挂村领导平均数计奖;挂两个村的领导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一个村奖励。

(3)完成种植面积、收购担数和计税产值,按实际收购计税产值的0.5%奖励乡烟叶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作为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协调经费。

2.烟草站奖励

完成种植面积、收购担数和计税产值的,奖励烟草站3万元(由站长自行安排)。

未完成种植面积、收购担数和计税产值的村,取消所有奖励资格。

四、组织领导

1、强化领导。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稳定烟叶规模的重要性,合理调配工作力量,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为我乡烟叶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稳定烟农信心,强化面积落实,稳定烟叶规模,把烟叶生产计划落到实处。

2、落实责任。乡烟叶生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对烟叶生产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工作和技术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整改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为烟叶生产和收购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附:枫溪乡2015度烟叶生产任务表

枫溪乡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4日

 

附件:

枫溪乡2015年度烟叶生产任务表

单位:亩、担、万元

村别

种植面积

收购担数

计税产值

枫溪

250

620

92

熊地

50

125

18

邓家

245

610

91

小珩

680

1700

253

大雅

230

570

85

华山

50

125

18

官坊

435

1090

163

合计

1940

4840

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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