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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4-1600-2018-00008 文号胡政文〔2018〕8号
发布机构胡坊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3-22
标题胡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胡坊镇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点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胡坊镇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点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904-1600-2018-00008
文号胡政文〔2018〕8号
发布机构胡坊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3-22
标题胡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胡坊镇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点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胡坊镇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点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胡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胡坊镇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点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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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以及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18〕27号)要求,结合我实际,经研究现将修胡坊镇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点群众转移预案》通知如下:

一、胡坊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  张刚昌(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  汤均衡(镇政府副镇长)

   长:  池旭忠(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镇政府副镇长)

              林建春(胡坊派出所所长)

     员:  李  萍(镇党政办主任)

马进生(胡坊国土资源所所长)

黎华标(镇水利工作站站长)

许新蓉(镇民政办主任)

何玉春(镇公路站站长)

王闽森(镇安监办主任)

黄玉清(胡坊学校校长)

王建文(胡坊卫生院院长)

 珏(镇财政所副所长)

罗正荣(镇人武干事)

官晓芬(镇宣传办干部)

黄宇强(镇村建站干部)

严永姬(胡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济楠(朱南村委会主任)

严真文(洋地村委会主任)

冯福其(冯厝村委会主任)

陈建龙(柏亨村委会主任)

肖土生(瓦口村委会主任)

葛启荣(眉溪村委会主任)

曾福旺(奋发村委会主任)

吴水富(福西村委会主任)

陈琴轩(肖家山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胡坊国土资源所,主任由马进生同志兼任。

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分工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起以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

(一)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迅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批准发布胡坊镇辖内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领导和部署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调动应急分队进行紧急性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趋势,指挥灾民安置和应急抢险工作;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

(二)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市、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防治灾害应急工作的命令和决策,处理地质灾害应急的日常事务;协调、监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损失调查和评估;减灾防灾宣传和防灾报道反馈;负责对外接待和通信联络工作。

(三)应急分队。由镇人武部牵头负责。在汛期临灾应急状态时组织10-20人的民兵队伍,实行军事化管理,培训防灾救险的基本知识,24小时都可以保证随时出动进行抢险救灾。其主要职责:实施快速反应,当出现异常情况能迅速抢险,快速抢救遇难人员、抢修重要工作设施和保证公路交通迅速恢复畅通。

(四)监测预报组。胡坊国土资源所会同县相关部门负责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主要职责:当气象预报有异常暴雨天气或监测点有异常变化时,负责提出临灾应急预报,建立全镇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监测网络,落实各监测点的负责单位和个人,及时汇总监测成果监测总结;当出现异常变化及时上报镇政府分管领导并向上级部门速报受灾情况和处理方案;负责灾害统计调查。

(五)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由胡坊卫生院牵头负责。主要职责:当灾区发生伤亡人员和疫情时,组织医疗和防疫队伍迅速进入灾区,抢救医治伤病员,控制疫情。

(六)生活安置组。由镇民政办牵头负责。主要职责: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了解和灾后救济工作;负责防灾、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调拨工作;负责统计灾害损失评估。

(七)财务组。由镇财政所牵头负责。主要职责:筹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八)治安消防组。由胡坊派出所、镇安监办负责灾区治安保卫、消防和发生火灾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卫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九)宣传组。由镇党政办、宣传办负责汛期宣传防灾救灾知识,灾害发生后进行防灾、救灾宣传报道,稳定民心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宣传报道,促进社会稳定。

(十)各村委会主任为本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加强对本村防治地质灾害的领导,制定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十一)要加强对公路、水库和水利设施、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地质灾害的调查与监测,建立预报、防治灾害的工作机制,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安全转移有关事项

(一)信息运行。在防灾、抗灾中,各村要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以便镇政府统一指挥协调。遇有情况,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有关抗灾布置要求召开紧急会议、传达部署有关工作,并根据镇地质灾害防灾抗灾网络图立即通知各片分管领导和各村责任人、各村责任人在接到信息后立即通知本村的具体灾点监测人及灾点群众。

(二)险情传达。警戒险情时,由各村负责人和包片干部按网络区分的灾害点,通知到各家各户,并预先通知危险险情的信号,采用敲锣、电话等进行传播。

(三)安全转移。遇有暴雨要加强监测,及时上报险情和新灾害点。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灾情信息及时通知各村民兵应急分队集中待命,及时奔赴受灾点协助安全转移;镇挂村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应深入灾点群众中去,及时处理具体问题,确保安全转移。

(四)注意事项。地质灾害发生时,必须向灾害点两侧方向转移,严禁顺滑坡方向转移;转移疏散路线、人员安置应预先确定。

(五)警报解除。当险情排除后,由领导小组负责联络各村负责人通知转移的群众,严密监视动态。

 

附: 1、胡坊镇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网络图

2、胡坊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分解表

3、胡坊镇各村灾害点的转移方案

     

胡坊镇人民政府     

2018年3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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