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政文〔2015〕5号
胡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5年度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企事业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两违”综合治理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四重点、六先拆”的工作思路,坚决打击和拆除各种违规、违法建筑、建设行为,杜绝“两违”现象,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协调配合、责任落实的工作局面。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露头就打、出土就拆”的新增“两违”方针,坚持零容忍、零增长政策不动摇;积极稳妥、强力推进、逐步化解历史遗留“两违”问题,切实改变镇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土地利用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完成2015年拆违任务2.3万㎡。
二、治理措施
(一)加大拆违力度。各村要围绕镇里下达的目标任务,抓紧调查摸底并及时反馈至镇“两违”办。要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力开展拆违行动,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要严控新增违建,加大巡查力度,严防突击抢建,对新增“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确保实现新增“两违”零增长。
(二)强化检查监督。镇政府将加强对“两违”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抽查,建立“点”对“点”督查机制,加快工作进度,提升工作质量。要组织开展违建项目拆除落实情况抽查,违建项目拆违情况应当登记造册。
(三)优化拆后利用。各村要分门别类利用好“两违”拆除后腾出的土地,坚持规划引领,节约集约用地,做到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对于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拆后土地,要优先用于民生保障类、基础设施类和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类等重点建设项目,缓解用地矛盾;对项目一时难以落实的拆后土地,要加强管理,可采取临时绿化、临时停车等方式,防止土地闲置和出现新的违法用地。要加强与宜居环境建设的结合,加大沿路、沿河“两违”综合治理和镇村中心区“两违”建筑的拆除力度,加强镇村规划和用地管理,优化空间布局,改善镇村环境。
三、责任分工
1.挂村领导职责:负责所挂村内 “两违”综合治理的督促检查工作,协调、督促挂村干部、村主干对所在村的“两违”行为进行巡查、制止和报告。
2.挂村干部职责:要协助加强对所挂村内的“两违”清理整治工作,每周都要对所挂村内“两违”进行巡查,并协助所挂村开展宣传工作,督促村主干、土地协管员做好巡查、制止和报告工作。及时将所挂村的“两违”动态汇报给挂村领导。配合村主干做好相关业主的思想沟通和情况调查工作。在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现场,要协助村主干组织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负责对村报告内容进行核查。
3.各村主干职责:负责抓好所在村“两违”清理整治的宣传、巡查、制止和报告工作,及时掌握所在村“两违”动态;发现“两违”苗头及时制止,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挂村领导和镇“两违”办。要亲临执法现场,配合执法人员开展各项工作,并做好相关业主和围观群众的思想工作。负责做好本村报告工作。
4.土地协管员职责:每天对所在村进行巡查,发现“两违”行为要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村主干汇报。
5.派出所职责:负责维护拆除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制止和处理拆除违法建筑行为中遇到的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行为。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分子进行立案侦查,积极参加镇“两违”办组织的拆违统一行动。
6.村建站职责:对辖区内发生的违章搭盖、加层、旧房改建、私自改变容积率等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发出停工通知书,并向镇“两违”办汇报。
7.国土资源所职责:对辖区内未经用地审批擅自动建的违法行为及时发出停工通知书,并向镇“两违”办汇报。
四、相关制度
1.日报告制度。巡查人员根据当天巡查结果负责填写“两违巡查登记表”,并在当天下班之前报至镇“两违”办。
2.月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安排专职人员对辖区内的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认真核实,并签字盖章,确保做到不错、不漏、不重,于每月1日上报镇“两违”办(逢非工作日顺延),从源头上杜绝“两违”增长。各村主干负责填制所在村的周报表,交挂村领导确认并上报至镇“两违”办。
3.周例会制度。巡查人员每周一负责将上周巡查发现的典型、复杂、重大的问题提交镇“两违”办工作例会会商、存档。由总指挥定期提请领导小组集体会商,并针对要强制拆除的、提请上级部门支援拆除的典型“两违”处置中可能遇到的各种突发情况以及法律问题进行集中诊断。
4.舆论宣传制度。公开举报平台,对于“两违”综合治理执法工作情况定期公开公示,便于群众提供线索、监督举报。宣传部门应协调新闻媒体对典型“两违”行为的拆除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以起到拆除一座、影响一片的效果。
五、责任追究
由组织、纪检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制止“两违”行为不力的行政村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有存在以下任一现象的视情节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或党政纪处理:
(1)巡查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没有及时前往制止或制止不力的;
(2)巡查不积极,发现“两违”行为不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的;
(3)当月本辖区有未经审批违法建设形成事实的。
2.有存在以下任一现象的视情节给予相关人员行政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
(1)干扰正常执法巡查、制止、拆除违法建设的;
(2)为违法建设户说情的;
(3)发现接受违法建设户吃请的;
(4)当月本辖区有未经审批在新地上违法建设形成事实而巡查未发现的。
3.村主干、土地协管员隐瞒不报,形成“两违”事实的,对相关人员视情给予扣发当年相关补贴。
附件:胡坊镇2015年度“两违”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胡坊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5日
附件
胡坊镇2015年度“两违”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单位:㎡)
村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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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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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已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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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下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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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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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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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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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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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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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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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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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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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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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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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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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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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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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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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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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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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发村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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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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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家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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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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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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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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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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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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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
|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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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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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
|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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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口村
|
2300
|
|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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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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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
|
4119
|
1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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