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政〔2014〕13号
雪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雪峰镇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现将《雪峰镇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雪峰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9日
雪峰镇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的文件精神,大力实施“环境立县”战略,坚持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明溪,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明政文[2014]37号),就加强宜居环境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增创城市发展的新优势,在打造幸福明溪上实现新突破,全力建设良好的宜居环境。着力抓好生态建设、平安建设、公共服务建设、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劳动就业、健全社会保障,发挥城市功能,使广大镇民充分享受到城镇发展带来的利益,从而激发广大镇民热爱雪峰、共建和谐家园、创造美好未来的奋斗精神。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从2014年起开展以城镇“三边三节点”(山边、路边、水边,城市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市政提升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为重点,结合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美丽乡村建设,不断丰富和深化环境整治项目内涵,更加系统、更加全面地推进宜居环境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城市完整社区及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按照“六有五达标三完善”要求( 实现社区有一个综合服务
站、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幼儿园、一片室外活动场地、一套完善的市政设施、一套便捷的慢系统;外观整治达标、公园绿地达
标、道路建设达标、市政管理达标、环境卫生达标和组织队伍完
善、社区服务完善、共建机制完善),打造设施完备、服务齐全、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温馨舒适的完整社区。2014
年,对雪峰镇中山社区进行配套建设完整社区,同时完善南关溪、万乘华府、紫云佳苑等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小区自主管理水平,创建环境整洁,管理规范的住宅小区。
责任单位:雪峰镇中山社区、镇民政办、镇村建站
(二)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
配合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编制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落实“三边三节点”城市设计。2014 年重点配合县政府做好河滨公园向东延伸至坪埠东路、南关溪二期、中山路立面改造等3个“三边”项目整治;配合做好四元堂城市综合体、绿色家园广场提升改造、室内体育中心及商业综合体建设、红豆杉广场、汽车站搬迁和东方军桥及周边环境改造等6个“三节点”项目整治。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村建站
(三)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
以棚户区改造为抓手,推动老城区更新提升,同步配套完善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给水、排水、污水、电力、燃气管网等
市政基础设施。重点抓好总投资约 6256 万元(不含基础设施建
设),总建筑面积 2.59 万平方米,可改造安置村民73户的龙井上城中村改造安置小区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雪峰镇城西村、镇安监站、镇村建站
(四)推进绿道网建设
按照绿道网规划,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整治和新区
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绿道系统生态网络,配合县政府打造慢行景观廊道。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村建站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宜居环境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从城市发展的全局出发,把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贯穿在具体工作中,认真研究推进宜居环境建设的思路和举措,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为促进我镇宜居环境建设献计出力。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强化各行业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心协力推进我市宜居环境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制定规划,建立健全评估体系
要加强对宜居环境建设的研究,认真研究编制我镇未来五年的宜居环境建设总体规划,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理念。要不断总结经验、突出建设重点,指导实践、引导发展。要建立和健全对宜居环境的评价、调查制度,规范调查方式和渠道,正确反映发展状况,及时研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为建设宜居环境提供信息引导,为加强环境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三)列入实事项目管理,有序推进建设步伐
要把宜居环境建设的总体规划转变为具体的实事项目规划,纳入实事项目管理,分年度组织实施。要对实施项目进行认真的研究、评审,只有项目审核符合宜居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符合环境建设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利于提高生活质量,项目才能进入实施阶段。对实施项目要加强拟办前、实施中、拟办完成后三个阶段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拟办的质量。对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要实施好管线下地工程,并提前报送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审批,防止各行其是,破坏城市整体形象和文明秩序。
(四)加强督查,完善工作责任机制
要将宜居环境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对各职能单位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和相关规定,从实际出发,既要狠抓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又要顾全大局,创造性地探索我镇宜居环境建设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