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0〕25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识别精准率,切实方便人民群众,经研究,决定成立盖洋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定斌(副镇长)
副组长:黄继兴(人大主席)
陈起晃(党委副书记)
李一帆(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雷 鸿(纪委书记)
黄华昕(组织委员)
程 琅(宣传委员)
谢 亮(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肖庆生(民政办主任、白叶村工作队长)
黄晓燕(财政所副所长)
孙海强(党政办主任、盖洋村工作队长)
吴 熙(村头村工作队长)
黄裕兴(湖上村工作队长)
戴俊媛(雷西村工作队长)
汤茂金(大洋村工作队长)
张 建(大坑村工作队长)
苏聪聪(林地村工作队长)
吕 林(画桥村工作队长)
罗金贝(桂林村工作队长)
罗子维(葫芦形村工作队长)
陈国林(杨地村工作队长)
王忠辉(温庄村工作队长)
温华生(衢地村工作队长)
梁宝清(白岚村工作队长)
陈丰池(湾内村工作队长)
吴 涛(常坪村工作队长)
邓兴宇(姜坊村工作队长)
汤炳森(柳里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具体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审核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评审小组成员随工作岗位变动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
盖洋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