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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1-3400-2020-00002 文号明政办〔2020〕2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20-02-05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述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
索 引 号SM04101-3400-2020-00002
文号明政办〔2020〕2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20-02-05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述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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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现将《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明政〔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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