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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9-3400-2019-00009 文号枫政〔2019〕15号
发布机构枫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9-06-06
有效性有效
标题枫溪乡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9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909-3400-2019-00009
文号枫政〔2019〕15号
发布机构枫溪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9-06-06
有效性有效
标题枫溪乡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9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枫溪乡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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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乡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关于下发2019年省市两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粮综〔20198号)精神,2019年我县粮食储备订单计划8500吨,其中:省储备粮公司5000吨,市级储备粮 2500吨、县级储备粮1000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政策

2019年储备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公布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发放给售粮农户。

二、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的具体意见 

(一)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解。

各村要在6月中旬前将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解落实到各农户(详见附件)。在分解订单计划时要根据农户实际种粮面积、余粮情况及往年执行订单粮食合同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分配,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不得将储备订单计划下达到非实际种粮农户手中,不得将储备订单计划下达到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粮食安全生产禁止区域或监测结果为农用地土壤污染超标的地块。储备订单计划的分解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张榜公布,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稻谷种植面积、储备订单任务等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种粮农户手中

(二)储备订单粮食落实到户工作。按照分解落实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数量,各行政村要在今年7月10日前将储备订单收购计划全部落实到种粮农户,详细填写明溪县订单粮食情况信息表和汇总表,并由县粮食购销公司与行政村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待合同签订后,发放由粮食购销公司填写的“售粮卡”给种粮农户。

(三)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确定。在中晚稻上市前,根据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储备粮质量要求,确定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并由县粮食购销公司公开挂牌收购。为减少市场价格波动对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的影响,保证储备粮按时入库,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期限截至11月30 日。在规定的收购期满后,未交售的储备粮订单“售粮卡”废止,由县粮食购销公司向全县敞开收购,直至订单任务收完为止,其直接补贴政策不变。在收购期限内,当市场粮食收购价低于我省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按最低收购价收购。

(四)改进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方式。农村粮食经纪人在促进农村粮食流通,确保农民增产增收,服务农户“最后一公里”的环节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此,各和国有粮食企业应在储备订单收购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对售粮确有困难的农户,允许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农村粮食经纪人到边远村、组和缺乏劳动力的农户中,代收代交合同订单粮食,确保按时足额完成我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

(五)认真做好储备订单粮收购政策的宣传工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的优惠政策,让每户农民充分了解今年种粮、售粮的有关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卖粮的积极性,让广大农民从惠农政策中得到实惠,使农民满意、政府放心。

 

附件:2019年枫溪乡粮食储备订单任务分配表

 

枫溪乡人民政府

20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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