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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7-3400-2019-00006 文号盖政〔2019〕15号
发布机构盖洋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9-02-22
标题盖洋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扶贫结余资金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下达扶贫结余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907-3400-2019-00006
文号盖政〔2019〕15号
发布机构盖洋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9-02-22
标题盖洋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扶贫结余资金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下达扶贫结余资金的通知

盖洋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扶贫结余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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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村委会:

  根据《中共明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14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通知》(明农村组〔2015〕3号)文件精神,我镇目前尚有结余资金17056元,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扶持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分配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内容及标准

  用于扶持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农家乐”等项目,单户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5000元。

  二、强化资金管理

  各有关村委会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的有关规定,抓紧项目实施,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制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扶贫结余资金安排表

        2.盖洋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补助申请表

  

盖洋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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