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2020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18〕88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明溪县2019-2020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和健康扶贫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明溪县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助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二、工作任务
1、选派要求:支援医院派驻人员应具有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或者高年资中级职称,以临床医师为主,根据受援单位需求可选派护理、医技、药学和管理人员。每名派驻人员在同一受援单位连续驻点服务时间原则上应达到180天/年(特殊情况可由2人轮流驻点,但每人连续驻点时间不得少于90天/年,且选派人数按1人折算)。
2、选派名额分配
县级医院每年选派8人到各乡镇卫生院开展驻点支援工作(详见附件)。
三、工作内容
(一)提升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支援医院要从医院管理入手,指导和协助受援单位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商制定对口支援工作规划,明确对口支援周期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重点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监管,推动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落实,切实帮助受援单位提供管理水平。
(二)开展医疗服务。派驻人员在受援单位参与门诊和病房排班、值班等工作。为当地群众提供诊疗服务。派驻人员可在具备条件的受援单位按规定开展适宜医疗技术和手术。在对口支援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因地制宜,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受援单位中医辨证论治水平和临床疗效。
(三)注重人次培养。支援医院和派驻人员要通过组织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受援单位医务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结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受援单位可选派骨干医师到支援医院进修培训。
(四)加强学科建设。支援医院在支援周期内应帮助受援单位建立针对当地疾病谱和重点疾病的临床二级诊疗科目,重点加强近三年外转率排名前5位的临床专科建设。县级医院在支援周期内要帮助受援单位建设特色专科,开展适宜技术;根据实际需求,可选派懂业务会管理的人员挂职业务副院长,巩固乡村一体化管理。
(五)建立分级诊疗协助机制。支援医院要为本县受援单位和对口支援片区建立转诊绿色通道,指导基层筛查病人、及时上转危重症病人,管理下转康复病人,积极参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发挥逐级转诊、合理分流病人的主导作用,逐步建立合理就医的分级诊疗格局。
(六)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病理、远程教育、远程培训等远程支援服务,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七)经费和设备支持。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要,支援医院在能力可及的情况下提供一定的经费或适宜设备,支援受援单位建设和发展。对提供的设备,应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夯实责任,加强监督考核管理。支援医院要切实落实帮扶责任,在当地群众急需、医疗机构紧缺的专科领域重点发力,选派优秀的医院管理人员和专业医务人员,确保派驻人员到岗到位,派驻时间符合要求。
(二)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将城乡对口支援工作与医联体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三下乡”、巡回义诊等工作有效衔接,统筹安排。
附件: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名额分配表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月3日
附件
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名额分配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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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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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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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医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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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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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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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洋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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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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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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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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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溪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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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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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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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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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坊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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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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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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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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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坊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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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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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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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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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阳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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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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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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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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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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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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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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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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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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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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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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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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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仙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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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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