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政办:
近日,我县迎来低温天气,为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共明溪委办公室、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流浪乞讨人员是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各乡镇要增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密切关注流浪乞讨人员的安危,多措并举,积极施救,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
二、靠实责任,狠抓落实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及时成立由乡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小组,明确责任,抽调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现行分工保包的原则,挂村干部包保行政村、村干部包保自然村,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三、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巡查行动
各乡镇要迅速组织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巡查行动,以集镇、车站、桥梁涵洞和废弃宅院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加强巡查力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及时给予御寒衣物、棉被和食品等物资,积极引导护送流浪人员到县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或返回原籍。
四、依靠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救助
各乡镇要大力宣传救助政策,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加强与派出所、卫生院的联系,密切协作。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群防群助网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救助服务。同时,切实加强辖区内特殊人群的监管工作,坚决杜绝本辖区内特殊人群外出流浪。县救助管理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劝导安置工作,使我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98-2862290
县救助管理站 联系电话:0598-2861826
联 系 人:谢正良 13605978219
李程有 13850858530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