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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7-3400-2018-00055 文号明民〔2018〕106号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2018-12-31
标题明溪县民政局关于加强流浪人员寒冷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容概述加强流浪人员寒冷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SM04107-3400-2018-00055
文号明民〔2018〕106号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2018-12-31
标题明溪县民政局关于加强流浪人员寒冷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容概述加强流浪人员寒冷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明溪县民政局关于加强流浪人员寒冷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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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民政办:
  近日,我县迎来低温天气,为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共明溪委办公室、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流浪乞讨人员是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各乡镇要增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密切关注流浪乞讨人员的安危,多措并举,积极施救,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
  二、靠实责任,狠抓落实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及时成立由乡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小组,明确责任,抽调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现行分工保包的原则,挂村干部包保行政村、村干部包保自然村,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三、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巡查行动
  各乡镇要迅速组织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巡查行动,以集镇、车站、桥梁涵洞和废弃宅院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加强巡查力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及时给予御寒衣物、棉被和食品等物资,积极引导护送流浪人员到县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或返回原籍。
  四、依靠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救助
  各乡镇要大力宣传救助政策,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加强与派出所、卫生院的联系,密切协作。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群防群助网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救助服务。同时,切实加强辖区内特殊人群的监管工作,坚决杜绝本辖区内特殊人群外出流浪。县救助管理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劝导安置工作,使我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98-2862290
  县救助管理站  联系电话:0598-2861826
                  联 系 人:谢正良  13605978219
                          李程有  13850858530

  

明溪县民政局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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