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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4-0300-2018-00092 文号胡政文〔2018〕76号
发布机构胡坊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12-06
标题胡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索 引 号SM04904-0300-2018-00092
文号胡政文〔2018〕76号
发布机构胡坊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12-06
标题胡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胡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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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19号)要求,结合我镇冬春季节火灾形势,现将制定的《胡坊镇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胡坊镇人民政府      

2018126      

 

胡坊镇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是我今冬明春防火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18﹞19号)要求,结合我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大检查。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要求,持续深化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老院、市场、交通枢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民政、消防部门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评估和整改工作,提升消防安全设防水平,督促养老院、福利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村建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管理区域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卫计部门要加强医院病房楼、门诊楼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督促。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幼儿园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和防火巡查。

2.提升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文化、安监部门要对照前期单位自查、各级排查发现的隐患,特别是要紧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存在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因地制宜增设或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安监部门要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村建要再次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4.强化“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有关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暗访抽查,掌握“三合一”场所整治动态情况。要督促违规“三合一”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既有“三合一”场所,严格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设备安全使用、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简易自动喷水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切实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5.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基础。公安、民政、综治等部门要抓实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年底前完成2018年度达标创建目标。各村要依托综治平台,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开展群租房、老旧小区、连片村居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春节前,各部门要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派出所、安监办组织指导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加强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各村委会、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向群众宣传“小火亡人”警示案例、冬春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等,教授居民掌握灭火逃生自救技能;要组织宣传队、消防志愿者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2.加强安全提示。立冬、圣诞、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要利用宣传栏、LED等形式张贴播放以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家庭防火、冬季取暖、公共场所、逃生自救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知识。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向机关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对设有LED显示屏的公共场所,要求播放消防安全知识标语;督促文物单位、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3.加强消防培训。2018年12月底前,要组织一次行业部门、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2018年底前,公安、安监部门要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督促各有关单位组织对消防管理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三)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安保工作

1.强化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全国“两会”及我省各类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提升火灾防控等级,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全力确保消防形势稳定。

2.加强重要节日检查巡防。元旦、春节、元宵节日期间,组织部门联合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庙会、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力度。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风险研判。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实行清单治理。2018年12月14日前,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分别组织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严格监管执法安监部门每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高风险单位,选取老院、医院、学校、市场、建筑工地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强化事故警示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2月10日前)。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分别制发方案或召开会议部署,同时成立领导小组(附件1)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镇安监办要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承担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合力。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推动隐患整改,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胡坊镇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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