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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1-3400-2018-00013 文号雪政〔2018〕40号
发布机构雪峰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5-31
标题雪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索 引 号SM04901-3400-2018-00013
文号雪政〔2018〕40号
发布机构雪峰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05-31
标题雪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雪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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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各部门辖区各企业:

现将《雪峰镇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村(居)实际情况和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为全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明溪县雪峰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雪峰镇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18年6月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同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镇政府安监站主办。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安全生产月”活动。各村(居)按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落实。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我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一是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村(居)重点企业对口宣讲。政府主要领导各村居书记、主任带头宣讲。二是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重点企业负责同志要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三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通过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有奖竞猜等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宣传活动。镇、村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LED显示屏和各类电子媒介要通过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

(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镇、村要选择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有限空间、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二是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结合,镇、村要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村(居)、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

(五)积极参与网络宣教活动。一是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网络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在公共场合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附件2),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其中“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作品请于6月2日前报送。二是广泛动员组织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三明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的安全生产有奖知识竞答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氛围。

(六)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并于6月25日前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筛选优秀作品并加以推广、持续传播,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

(七)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深入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同向发力,形成合力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参加1至2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三)强化督导考核。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逐一落实各项考核标准,突出对安全生产宣传组织机构、活动开展、专栏专题等工作的检查督导,并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落实。

(四)营造宣传氛围。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行业媒体的深度挖掘作用、地方媒体的广泛传播作用、新兴媒体的快速渗透作用,形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重的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注重典型示范。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 并及时上报镇安监站

请各村(居)、各有关部门于66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3),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前报送本镇安监站、“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请于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 材料报送工作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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