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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9-0300-2019-00008 文号明财监〔2019〕1号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2019-06-10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财政局关于明溪县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内容概述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索 引 号SM04109-0300-2019-00008
文号明财监〔2019〕1号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2019-06-10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财政局关于明溪县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内容概述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明溪县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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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91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福建省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户数分配表及其监督检查名单,决定对我县医药企业药价的成本构成和销售费用列支情况开展调查,对部分事业单位财政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为做好该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业秩序,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为: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卫生院、明溪县残疾人联合会4家单位。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从发文之日起开始至9月底结束,主要检查被检查单位2018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19年。

  四、检查重点和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关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开展检查。

  (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将医药企业列为全省联动重点检查行业。重点关注药价的成本构成和销售费用列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追责,为完善医保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对财政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选取部分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进一步加强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推进扶贫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主要包括“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是否厉行勤俭节约,是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实效。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是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监督检查股要做好各检查项目的组织和协调,提高检查质量和成效,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二)严格依法检查,防范行政风险。建立复核审理制度,有效控制行政风险,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对于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的违法违规问题,应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增强纪律意识,严守廉政纪律。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各项检察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活动,不得索取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检查人员对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四)规范政务公开,完善公示公告。根据财政部及政务公开的要求,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并在政府网站、财政公开栏公开。

  

明溪县财政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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