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初稿)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大力开展电商扶贫,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站点建设,实现乡(镇)物流中转仓覆盖率达到100% ,农村服务网点覆盖率不少于70%,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电商产业扶贫
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相关企业,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开办网店,对接引导我县主要电子商务企业优先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收购产品或提供就业机会,健全农产品网上购销体系。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促进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7〕19号)文件精神,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设网店,对开设网店给予当年度网络资费补助;鼓励电商企业对接贫困户,对采购建档立卡贫困户农特产品,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效果明显的电商企业,按照其采购金额的2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不超过 15 万元,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专项资金中列支,该政策执行到 2018 年底。
(二)提升物流配送水平
建设明溪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项目,鼓励邮政在建设村级物流服务网点重点在贫困乡村建立和改造服务网点,实现仓储、配送的信息化管理,提升物流各环节作业效率,在全县范围内最低实现“县到乡T+1、县到村T+2”的配送时效,乡镇物流中转仓覆盖率100%、行政村物流网点55个,覆盖率70%(不含乡镇本点村),其中重点贫困村21个以上,占重点贫困村70%。全面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逐步形成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服务网络。
三、工作进展
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明溪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项目,目前已建成县级物流仓配中心,位于大焦口电子商务产业园一楼,具备仓储、分拣、包装、配送、转运、快递等功能,配备相应物流辅助设备和IT设备;建成7个乡(镇)物流中转仓;并新增投入两辆邮车用于每天往返除城关外的七个乡镇。下一步2019年底前完成建设行政村物流服务网点,重点在贫困乡村建立和改造服务网点,提升贫困村电商物流基础条件。
明溪县商务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