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4-27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凡需要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网址:www.fjmx.gov.cn)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行政审批服务统一受理窗口处查阅《指南》,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345号。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水利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水利发展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 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 水利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明溪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网址为:http://www.fjmx.gov.cn)上公布。

  (二)公开形式。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告栏等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方法

  登入明溪县政府门户网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受理机构

  明溪县水利局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345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夏令时)、2:30至5:30(冬令时);联系电话:0598-2813540;电子邮箱:mxsl3540@126.com;邮政编码:3652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明溪县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7、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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