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清洁卫生工作制度
为加强办公室卫生工作,保持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卫生工作由分管副主任负总责,日常卫生工作由各科室负责人组织落实。 二、全办人员要共同维护好公共卫生,不得随意吐痰、扔纸屑、烟蒂等。 三、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做好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办公室日常的清洁、保洁工作。双休日时间,每天9:00前要到位,做好领导办公室的卫生清理工作。 四、各科室要注意办公室保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物放有序。 五、办公室走廊楼梯和厕所每天早上上班前由通讯员负责打扫。 六、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由分管行政副主任组织各科室统一大扫除。 七、积极参与县里统一安排的创建文明县城、卫生县城等有关全县性卫生义务劳动活动。 八、分管行政副主任要做好卫生的检查督促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