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管理制度
1、中心全体人员必须爱护办公大厅室内外卫生,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工作资料、用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台面台后、楼上楼下清洁卫生。
2、中心工作人员要坚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每日卫生小扫须在上班前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扫,整理物品。
3、每月星期五下午卫生大扫除应为墙脚四周,打扫时需擦拭灯具、门窗玻璃,搞好门院、大厅、走廊、会议室、卫生间洁净、整齐,做到无痰迹、无挂吊、无杂物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