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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体育中心简介
近年来,明溪县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大力实施“小县大城关”战略,先后实施了县综合市场、绿色家园、体育中心、城区过境公路改造等一批重点项目,进行了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城区面积由1998年的1.9平方公里拓展至目前的近4万平方公里。2001年以来,累计筹集资金6.1亿元用于城区建设,初步建立起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为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改善投资环境,不断增强城区辐射集聚能力,明溪县从2002年3月开始实施体育中心项目。
明溪体育中心是完善城区功能、提升品位的重要举措。中心位于城区黄金地段,由明溪籍建筑专家赖聚奎教授设计。项目总投资7300万元,分东西两区建设,东区主要开发商品房,西区实行体育设施建设和商品房开发并举。中心建成后,既可举办地市级单项比赛、综合型运动会和大型文艺演出等活动,又成为群众休闲、健身、娱乐、居住的理想场所。
明溪体育中心是公益设施走市场化建设路子的具体实践。中心坚持自求平衡的原则,采取体育设施与商品房捆绑开发、投资互补的办法,通过“经营土地”和“经营项目”相结合的途径,盘活土地资产,多元化筹集资金,保证了体育设施建设的顺利实施。中心建设之初,在完成拆迁安置、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和体育设施建设等有关费用测算的基础上,以商品房开发建设用地进入土地收储中心融资700万元用于启动工程建设。然后,通过基础设施和体育设施建设,提升中心的土地商业价值,并以挂牌交易等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筹集建设资金。目前,中心的商品房建设用地已出让2.5万平方米,获得资金785万元。尚存土地9212平方米,可供拍卖。
明溪县体育中心是集运动、休闲、娱乐、商住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域。中心建设占地面积11.89万平方米,包括标准运动场1个、体育馆1个、灯光篮球场3个、网球场2个,开发商品房7.06万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绿色活动广场、停车场等设施。现已累计投资1850万元,完成标准运动场、体育看台,塑胶跑道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配套建设了健身路径、健身房、拳击训练房、国民体质监测站并投入使用。网球场、乒乓球馆、棋牌活动室、举重训练房、田径素质训练房正在建设之中。商品房开发方面阳光新城10幢商品房主体全部封顶,完成施工面积6.1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3584万元。整个小区可于年内建成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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