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首页 >> 机构简介>>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责

  县国土资源局下设明溪县土地登记站、明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明溪县土地整理中心、明溪县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队、明溪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明溪县矿产资源管理站和9个乡镇国土资源所等事业单位。各事业单位级别均为股级。主要职责见下表:

事业单位名称

主要职能

明溪县土地登记站

负责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设定、变更登记和国土有土地使用权初始、设定、变更登记以及土地他项权利初始、设定、变更登记;负责土地使用权交易和开发利用登记档案资料工作。

明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市场供应情况,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的招标、拍卖和公开挂牌交易工作,为举办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提供场所和服务;收集、汇总、储存、上报、发布土地交易信息行情,提供有关法律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发布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供求信息,提供土地使用权交易、洽谈、场所;受理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具体事务。

明溪县土地整理中心

负责国家、省级、市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审核、报批、立项等前期业务工作;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年度计划及指导项目申报工作;设立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筹措、监督使用和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和中期检查、竣工验收工作。

明溪县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队

按照测绘资格证书所界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负责全县测绘成果资料的分析、整理、归档、管理和提供使用以及负责用地项目和矿山勘测定界等工作;协助搞好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详查变更工作和土地动态监测工作。

明溪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依法对全县国土资源利用、开发和流转行为进行监察检查,实行国土资源监察动态巡查制度、案件举报制度,监督检查国有土地使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和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终止等活动及集体土地使用情况,依法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对国土资源行政案件组织调查取证、提供案件处理意见;负责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明溪县矿产资源管理站

依法进行地质勘查监督管理,调处探(采)矿权属争议、纠纷;实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区域性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保护地质遗迹和地质灾害防治;实施地质勘查工作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探矿权价款。

[2006-9-25]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 | 网站建设 | 友情链接
  · Copyright© 2005-2006 明溪县国土资源局 All rights reserved.
· 承办单位: 明溪县国土资源局 版权所有 
· TEL :0598-2863767 E-mail:mxgt06@163.com 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