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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 云 县长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编制、人事、财政、审计、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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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力生 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县长外出时,主持县政府工作。协助分管十里埠生态经济区、县政府办、人事局、监察局、发展和改革局(含物价局)、
科技局、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防办、项目办、纠风办、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驻榕办、雪峰农场。
联系部门: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驻明部队、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县供电有限公司、珩城水业有限公司、烽林机器厂,金融、保险和证券机构,邮政和电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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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英 副县长
协助分管县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
交通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移民局、林业总公司、富源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县委老干局、文明办,国税局、地税局、公路分局、公路稽征所、汽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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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民 副县长(科技)
协助分管红豆杉产业化项目、科技项目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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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华 副县长
协助分管县教育局、卫生局(含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旅游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文体局、广电局、档案局、县志办。
联系部门:县委统战部、人口和计生协会、老体协,食品和药品监督局、医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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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煦 副县长(科技)
协助分管石蒜产业化项目、科技项目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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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剑峰 副县长
协助分管县经贸局(含安监局、乡镇企业局)、外经贸办(含外经局)、粮食局、外事侨务办、商业总公司、物资总公司、二轻总公司。
联系部门:县工商联、台办、贸促会、侨联,工商局、质监局、石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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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洲 副县长
协助分管县农业局(含畜牧水产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含老区办、老龄办)、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供销社、农机培训中心、农科所。
联系部门:县检察院、法院、政法委、综治办、农办、老促会、残联,烟草局、气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