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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职 责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

2 、为客商无偿代办所需的各类行政审批手续;

3 、负责牵头组织重大项目的联审联办工作;

4 、负责向客商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办事咨询等服务;

5 、负责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 六公开 " 工作;

6 、负责监督县直部门执行全程办事代理制情况,受理客户投诉;

7 、负责部门全程代理联络员的管理、考核;

8 、负责做好收费工作的审核、把关工作;

9 、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联络员工作职责

1 、负责与中心联络,接办、转办中心交办事项;

2 、按照全程办事代理 " 七件制 " 管理要求,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在公开承诺期限内办结中心交办事项;

3 、按照中心通知要求,组织或参加项目联审联办工作;

4 、负责答复本单位审批(服务)事项的有关咨询工作;

5 、配合中心做好审批事项的审查和公开工作,及时告知中心调整变更项目;

6 、严格执行缴费管理规定,及时送达缴费票据,主动接受监督;

7 、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等有关活动;

8 、服从中心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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