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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主要职

  

  (1)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制度,认真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提交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如期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任务。

  (3)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精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政府的投资规模结构,保证重点建设。(4)积极培植新兴财源,保证财政增收。

  (5)认真对各站所、村财务进行审计监督。

  (6)加强农村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村一级的财务收支、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状况等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审计监督,健全农村财务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7)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村级财务和资产监管工作。

  (8)负责经济统计及收缴管理费、利润等具体工作,协助税务机关搞好税收征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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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明溪县胡坊镇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电话:0598-2769268 | 传真:0598-2769288 | 邮编:365202 | 2006年03月李 甘制作